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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剑祥:从实践中走出 在法理中验证
□《江苏法制报》记者 王晓红
薛剑祥,1965年生,江苏如皋人,1984年毕业于江苏省南通河运学校,1997年获得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调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职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法学研究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刑事司法评论》编委;江苏法官培训学院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在记者的眼中,薛剑祥的第一身份就是法官,而且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官。几年间,在他主持下的省法院刑一庭因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死刑犯与亲属会见、未成年人司法审判与保护、群体性事件引发刑事案件的预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实践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媒体的焦点,而作为刑一庭庭长的他也多次接受本报的采访。温文尔雅、为人谦和,让每一个跟他接触过的人都不自觉地感到距离被拉近,这种亲和力很难让人把他跟他所从事的具体职业联系在一起。
阳春三月的港城万木青翠。在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记者再次坐在了薛剑祥的对面,试图探寻一名从书记员做起的法官究竟是如何实现法律实践者和法学研究者二者身份的完美结合。
从零起步的勇气和魄力
薛剑祥第一学历专业不是法学,这一点也许在本届获得“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称号的法学家中显得最为特殊。采访中,薛剑祥对这段经历并没有避讳。
他告诉记者,“从事司法实践对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并不是只要有法律专业知识就够了,平日里对经济领域、现代科技、社会认知能力都要涉及。”在从事法官工作之前在交通系统工作了4年的这段特殊经历多年后被他证明,“对于日后从事司法实务、法学研究都有很大帮助”。这一条也成为薛剑祥当年在省法院竞争上岗时的一条与众不同的优势。
1988年,23岁的薛剑祥毅然放弃省交通厅政治部这一在别人看来非常有前途的岗位,来到省高院刑庭从一名书记员做起。他笑着说,“当初只是怀着对法律、对法院、对法官最朴素的理想,对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向往,选择了这条路。”
在接触一个个具体的审判个案中,善于思考的他试图解开大量个案之上普遍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法学理论欠缺,怎么办?必须补课,必须加压,必须不断学习。”薛剑祥经常自嘲是“半路出家”。
他用“从零开始,如饥似渴”来形容自己的学习生涯。伴着司法审判工作的巨大压力,凭着对法学理论的浓厚兴趣,薛剑祥利用15年的在职学习读完了南大的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和南师大的法学博士。随着对司法应用的孜孜探求,薛剑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中院院长,不仅完成了生存于法院的所有形式要素,而且还屡获殊荣。
边学边干边研究的求实精神
作为我省刑事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代表人物,薛剑祥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学术风格:“基于法律实务以探究法理,借助法理精神以指导实务”。
他认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思考大量个案之上的普遍性问题,也必须有着深厚的法律素养作基础,两者相互作用,才能在实践中发现、发展司法规律性的东西,有效避免研究成果的过分理论化,增强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
2004年,薛剑祥通过大量调查研究,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核准死刑案件的组织制度构建,撰写了多篇论文,围绕制度构建及程序构建提出建议,并提出死刑案件实行强制二审、二审一律开庭、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改造、确立合议庭成员“全体一致”原则和审委会“绝对多数”原则等建设性意见。
他独立完成的24万字博士毕业论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其司法实现》,获得了包括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公丕祥教授等7位教授组成的博士论文答辩组的一致好评。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陈兴良教授曾这样评价,“这篇文章是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有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论与实践结合得最好、最透的学术论文!”
促成研究成果转化的掌控能力
法学家的研究成果一般主要是理论化表现形式,但长期以来,薛剑祥非常重视实证研究的积极价值,注重实证研究与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的有机结合,其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由他主持、负责或参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学会等调研课题多达13项,得到学界的广泛好评和最高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2005年,由薛剑祥主持、负责组织、研究论证最终形成了近6万字的《关于对故意杀人、抢劫、毒品、故意伤害案件死刑适用标准问题调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发来《明传》给予表扬,认为“形成的调研报告深刻细致、内容详实,对研究起草几类案件的死刑适用的指导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他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其司法实现制度架构,为全省法院、最高法院研究制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细化运用、几类常见罪名的指导意见,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如今,位处沿海开发前沿重要阵地——任职连云港市中级法院院长的薛剑祥,有着更多要考虑的现实问题。“在司法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以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把着力不懈探求卓有成效的审判工作业绩以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作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话语中,薛剑祥透着自信和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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