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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在宁举行
日期:2009-08-24     字号:[ ]

 

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在宁举行

 

8月20日,由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南京师范大学联合主办的2009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在南京开幕。本次论坛以“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江苏”为主题,是法学理论界和法治实务界共同探讨区域法治理论与实践的一次盛会。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出席会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对论坛作了权威点评。838365.com会长孙安华主持会议。

  2004年7月,中共江苏省委在全国率先做出了建设法治江苏的战略决策,并制定颁布了《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经过5年多的创造性实践,江苏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社会稳定和谐,依法治省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王其江在致辞时指出,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江苏作为沿海发达省份,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同样也处于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地,也是法治建设的高地。抓住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也就抓住了依法治省工作的关键。法治城市建设要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执法司法机关的保障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自律作用,加强法制宣传,着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要统筹协调好城市法治建设与农村法治建设的关系,以城市法治建设的先行带动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法治江苏建设这张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名片”叫得更响、擦得更亮。

  林祥国在讲话中强调,创建法治城市,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准确把握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促进法治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保证法治与政治协调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努力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促进法治与文化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健全利益表达、分配、协调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实现法治与社会协调发展。要紧紧抓住立法、执法、守法三个关键环节,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法治城市创建的不断深化。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让透明、规范、可信的城市执法,成为我省城市的鲜明标志;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培养公民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要把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和立足点,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推动民生制度创新,扩大公共服务,为实现城市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林中梁、肖义舜在致辞中指出,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可以有效地促进城市规范有序运行,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希望这次论坛,能立足江苏的法治建设实际,为推进法治江苏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对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供有益的借鉴。

    会上,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八位论文作者对自己撰写的论文进行了精辟的讲解和介绍。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建设法治江苏协调指导办公室的分管副主任,各省辖市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负责同志,江苏省内法学专家及部分论文作者参加了论坛。